2014.05.28榮獲台灣肌膚清潔劑環保標章

  1. 產品及其製程未使用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、蒙特婁議定書管制物質。     
  2. 產品使用包裝材質不含PVC、或其它含氯之塑膠材質,均為HDPE,符合相關規定。     
  3. 產品外包裝紙箱使用符合環保規定之回收紙漿製成。     
  4. 產品符合商品標示法之規定。     
  5. 生物分解度高於%95以上,且不含壬基苯酚。高生物分解度的定義是指分解的程度越高,對於環境的汙染程度越低。     
  6. 本產品經檢測不含 螢光增白劑、氯漂白劑、甲醛、 三氯沙及含氯添加劑、總磷(全磷酸鹽類)、三乙酸基氨、 過硼酸鹽、中乙二胺四乙酸、乙氧烷基酚,產品之pH值應不大於9且不小於5。產品亦不得使用環保署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,且經合格檢測單位以符合偵測極限要 求之方法檢測,含量應不得檢出。

而明年度除了肌膚清潔劑外,會另外申請洗碗精、洗手乳等項目,品項陸續增加中。

榮獲台灣環保標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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